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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贯彻执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新标准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37097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8〕268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贯彻执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新标准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5-03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绥延公司、中铁建陕西高速公路公司、陕西葛洲坝延黄宁石公司: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公告,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D D81-2017)和公路工程行业推荐性标准《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17)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06)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06)同时废止。为认真贯彻落实新的公路交安设施设计规范,提升高速公路运营安全性,现就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贯彻执行新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今年和后续开工的新建、改扩建项目,以及湫坡头至旬邑、清涧至子长、蒲城至黄龙、安康至岚皋(陕渝界)、合阳至铜川、延长至黄龙、旬邑至凤翔、西安外环高速(南段)、吴起至华池、宁陕至石泉、韩城至黄龙等11个续建项目应严格执行新标准。

二、绥德至延川、西乡至镇巴、太白至凤县、宝鸡至坪坎、平利至镇坪等5个已经获得施工图批复的项目,原则执行新标准,相关法人单位应于4月底前按设计变更程序报送省厅审批。

三、宝鸡过境凉泉至苟家岭段、西宝改扩建潘家湾至凉泉段、陕甘界至陇县、山阳至柞水、吴起至定边、韦庄至罗敷等6个已经获得施工图批复并计划2018年通车的项目,交通安全设施未实施部分原则执行新标准,对已实施部分进行全面核查研究,按照尽量减少浪费的原则,自行决定是否按照新版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变更,相关法人单位应于3月底前按设计变更程序报送省厅审批。

四、国省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由省公路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研究落实交通安全设施新标准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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